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药食同源研究分会关于实施《药食同源食品认定通则》标准服务工作通知

2022/12/01




各会员单位、相关企业:

根据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和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  要》以及《药食同源健康管理行动指南(2021-2030)》文件精神, 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药食同源研究分会将在全国范围内贯彻实施 《药食同源食品认定通则》团体标准,聚合业内专家和第三方认证机构赋予药食同源食品科学定义。

团体标准《药食同源食品认定通则》(T/CAB 0159-2022)是我国首部相关药食同源食品认定的专业、权威的团体标准,它的诞生意味着我国药食同源食品和市场长期以来的“无标准可依、无规则可循”的局面正式结束。标准首次提出认定的药食同源食  品应含有一定量的食药物质原料;从产品的生产资质、原料要求、 原料含量限定、生产执行标准、第三方检测、包装标签、追溯过  程等提出具体规定及相关要求;标准对药食同源食品认定的流程, 做了可操作性规定;标准对规范药食同源食品市场,推动药食同源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,具有重大意义。

因此,希望广大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运用和践行团体标 准《药食同源食品认定通则》,为规范行业,诚信社会,改善人民健康,促进高质量发展,做出积极的努力。

秘书处电话:010-62166199 18611764986。

 

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药食同源研究分会

2022年10月8日